市第一法院一审对她判刑10年

  “刚刚你说有客人问犀牛角,你有报价是吗?报价的目的是什么?”法官指着警方从古玩店里缴获的三本笔记本,向被告人询问。

  “没有报价,只是讨论价格。”年轻的赵倩回答的声音有点虚。

  “那你为什么要做价格摘录?”法官进一步询问。

  “……”赵倩陷入沉默。

  这是2015年11月2日下午2时40分,市第一人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的一幕。1989年出生的赵倩几年前承接父业经营一家古玩店。去年6月,店里被查出一批象牙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8月23日,市中院通报了该案的终审判决。这名1989年出生的年轻妈妈,如今要面临10年的牢狱之灾。

  ■古玩店里查获价值64万野生动物制品

  2015年6月12日上午10点,东区沙岗墟附近某街道。市林业局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违法犯罪行动,正对一间古玩店进行例行执法检查。古玩店里有一批疑似象牙制品。

  “这些是亚洲象象牙制品。”随行的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人员现场初步作出了鉴定。古玩店的营业执照显示,经营者是赵安。不过,当时在店里的是一名中年妇女和一名年轻女子。“这个店是我爸爸的,我2012年接手。”叫赵倩的年轻女子回答。

  随后,警方对古玩店进一步勘验检查,在保险柜里查获了现代象象牙制品、河马牙制品、熊科物种的犬齿、黑犀角丝、羚羊角及盔犀鸟头盔骨制品,价值共计64万余元。警方还发现了3本记事本,上面记录了各类动物制品的价格。

  当天下午,赵倩被传唤到派出所,至纯天珠,随后被刑事拘留。

  ■“送货的说这些有证书可以卖”

  “保险柜里面的犀牛角、赛加羚羊角是爷爷留下来的,象牙球、象牙十二生肖是爸爸十几年前在广州买的,拿来收藏,熊牙也是我收藏的。”赵倩在法庭上辩解。

  “其他制品都是别人送货过来,他们会先来店里逛,然后说牙雕要不要收购,我觉得价格合适就收购了,用来销售赚钱。”赵倩说,有一名送货的男子说他在神湾镇芒冲村有个加工点。她拿货时他们说这是猛犸牙即长毛象牙制品,并提供了“猛犸牙”“象牙”证书,还说大件象牙不可以经营,小件的可以。“送货人说有证书,可以卖。”

  事实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象牙、黑犀、白犀犀牛角,赛加羚羊属于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河马牙、盔犀鸟头骨、熊牙为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销售这些,必须取得出售、收购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制品的行政许可证。

  最后的救赎机会也落空

  赵倩除了供述象牙制品等供货商,还称在广州某古玩城进过货。如果供货商落网,她许能因为有立功表现而获得相对较轻的处罚。但是,这个希望也落空了。

  公安机关根据赵倩提供的线索赶往神湾镇芒冲村西环街。“他们不到一年前租下房,说用来做雕刻,至纯天珠,2015年7月初,说家里有事就急忙退房搬走了。”房东高先生向警方证实,贵州文玩,他去收租时见屋子里有六七名男子雕刻手串、挂珠等。

  经现场勘查,警方在一楼房间内发现遗留的发货单据及加工雕刻的疑似象牙边角料,现场提取到部分象牙边角料。而在广州某古玩城,警方也没有发现非法出售象牙制品的商铺及流动摊档。

  ■年轻妈妈为此付出10年有期徒刑代价

  “我以前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这些东西会触犯法律,希望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父亲多病,家里小孩刚满一岁,希望可以从轻处罚。”在法庭上,赵倩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

  今年4月,市第一法院一审对她判刑10年,处罚金10万元。赵倩提出上诉。

  市中院二审认为,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起案件中,赵倩非法收购、出售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60余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已经结合案情,对她作出了法定以内的最低刑判决。近日,市中院驳回了赵倩的上诉,终审维持原判。目前,案件判决已经生效。

  (文中涉案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