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挖掘机盗挖汉代古墓

为牟不义之财,竟将贼手伸向古墓葬。近日,犯罪嫌疑人黄某、葛某、吕某、赵某等四人被和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黄某、吕某、葛某等人为非法获利,经精心策划于2012年4月23日夜窜至和县西埠镇小陈村,用挖掘机将一座汉代古墓挖开,挖出墓葬内的楠木制棺材板,并于当夜以1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与陈某。5月18日,胆大妄为的黄某、葛某、陈某(现已追捕)三人在公安机关已对盗掘古墓葬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仍顶风作案,又窜至和县乌江镇,经精心查找确定古墓地点后,,由黄某联系好挖掘机,于当晚七时左右将乌江镇濮陈村委会田地里的一处汉代古墓的楠木制棺材板挖出,在其驾车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及时赶到现场的民警制止。

经省文物鉴定站鉴定,两处墓葬均系汉代古墓葬,具有较重要的历史、科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