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陶寺遗址考古收获看中国早期国家特征

1978年至1984年,为了寻找历史上最早的朝代夏朝的遗存,中国社会科学考古研究所山西队与临汾行署文化局合作,发掘了与文献所谓的“夏墟”有联系的陶寺遗址揭露了居住区和墓葬区,发掘墓葬一千余座。其中大贵族墓葬9座,出土了陶龙盘、陶鼓、鼍鼓、大石磬、玉器、彩绘木器等精美文物,震惊海内外[1]。确定了陶寺文化。随着二里头文化为夏文化的观点越来越得到认同,学界将陶寺遗址视为“尧都平阳”的观点更加炽热[2]。

1999年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在陶寺的考古工作,以寻找城墙为中心。2000年终于发现了陶寺文化中期城址的北墙,2001年确定了东墙和南墙。陶寺文化中期城址得以确定[3]。陶寺中期城址呈圆角长方形,总面积为280万平方米,其中南部中期小城10万平方米。方向315°。从此陶寺遗址的田野发掘与研究的目的从探索一个龙山文化晚期的超大型聚落,转向探索一个都邑聚落布局与性质,追寻其社会组织发展水平是否已经进入到国家社会。而从考古的角度探索一个都城遗址,可以通过城墙、宫殿、王陵、宗教礼制建筑等考古遗存在判定。

这样的理论指导下,2002年春季至2007年春季,为了完成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子课题“聚落反映社会结构”之重点聚落陶寺城址内部布局的研究任务,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与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和临汾市文物局合作,在陶寺城址I、II、IV区共发掘4000平方米,确定了陶寺早期城址[4]、下层贵族居住区[5]、大贵族宫殿区[6]、东部大型仓储区、中期小城内大贵族墓地[7]以及祭祀区内的观象台基址[8]。

由于陶寺城址的年代不仅早于二里头遗址,甚至稍早于被看好为“禹都阳城”的登封王城岗城址,陶寺文化高度发达的程度、陶寺城址都城的性质、陶寺文化社会组织的国家特质,均是周围同期文化所难以企及的。更加之,我个人认为,陶寺观象台所表现出来的天文历法知识,与《尚书·尧典》里的“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的记载基本吻合,更关键的是陶寺遗址出土的朱书扁壶上“文尧”二字[9],大约可作为陶寺遗址归属的文字自证,于是我认为将陶寺遗址视为“尧都平阳”的观点在目前来看,可能性越发增强。我们考古学家的任务是,寻找更多的证据,从更广泛的视角、更深入的层面进一步证实这一点。

从陶寺遗址的新发现,我们大致可以了解中国早期国家的一些特征

(1)聚落形态

早期国家社会的考古学特征首先表现在都城遗址上。都城遗址必须有几大要件构成,宫殿区、王陵区、大型礼制建筑、王权控制大型仓储区、官营手工业作坊区,此外应当有外郭城墙。都城从城市形态角度说实质上是郭城城与宫殿区甚至宫城区明确分离的双城制[10],即使形式上是单城制,内涵上因独立宫殿区的存在而孕育着双城制。以上可以说是国家社会形态的物化表现标志。

陶寺宫殿区位于早期城址的中南部,陶寺中期继续沿用,位于中期城址的东北部,周边由20米左右宽度的空白地带隔离环护。早期王族墓地位于早期城址外东南方。中期王族墓地位于中期大城外侧中期小城内。已知的早期大型礼制建筑很可能位于早期城址外西北部。中期的礼制建筑以观象台为代表,位于中期小城内。大型仓储区位于早期城址外东部,中期继续沿用。手工业作坊已知大约有两部分,紧贴宫殿建筑的手工业作坊以竖窑IY7为代表,可能与铜器的熔铸有关,由王亲自控制;另一部分以遗址内西南沟西一带石器制造作坊区为代表,远离宫殿区形成独立功能区。西南部单一的石器制造手工业作坊区的划定与形成,可能不是自发的工匠聚居的结果,而是工官管理、行政组织的结果。由此判定陶寺城址西南沟西一带的手工业作坊也应是官营。

陶寺早期和中期城址均有城墙环护。陶寺城址按照城圈子严格区分起来一共有三个城:陶寺早期城址、陶寺中期大城、陶寺中期小城,但绝不是简单的三城制双城制。经过探源工程阶段的考古工作,我们可以确定陶寺早期小城城墙始建于陶寺早期偏早,毁于陶寺早期偏晚早中期之际。陶寺早期小城城圈子废弃的同时,陶寺中期城址开始扩建,毁于陶寺晚期。陶寺中期城址包括陶寺中期大城及其外侧东南部的中期小城两部分。

尽管陶寺中期城址所包括的大城和小城两部分确实是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同时使用、同时被毁,貌似双城制。但是,陶寺中期小城的考古工作结果告诉我们,中期小城不是宫城,没有宫殿建筑。其东部是中期王族墓地,中部是以观象祭祀台为主体的建筑群,西部是十分零星小型建筑基址,很可能也与祭祀有关。所以我们认为陶寺中期小城是一个特殊的祭祀区,与鬼、神有关神圣区域(precinct),与“卫君”、“卫民”皆无关系,不是作为一个政治中心区而独立存在的,它实际上是附属于中期大城内宫庙区的一个“分院”而已。据此我们仍认为陶寺城址是一个“单城制”形式。但是在内涵上,我们根据陶寺相对独立宫殿区的存在又认为,“双城制”在陶寺中期城址实际上已在孕育之中

(2)社会组织

早期国家的社会组织关系以都城为最明确的代表,可分为国王、大贵族、下层贵族和普通平民。

陶寺遗址所代表的早期国家,虽然王族墓地反映出来的宗族血缘关系在丧葬制度上依然存在。然而墓葬里反映出来极度奢华的极少数大墓、豪华中型墓与绝大多数几乎一无所有的小墓之间,在宗族的框架内,早已抛弃了宗族的亲情,权力与财富完全按照政治权利和经济集团利益来分配和传承,而绝非按照血缘继嗣系统传承,阶级对立已经产生。

居住形式在社会结构的总体上早已打破了聚族而居的居住形式,按照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内部按照等级严格地区别开来:国王住在宫殿区内;大贵族居住在宫殿区周围;下层贵族有独立的居住区,位于早期城址的西南部;平民则聚居在远离宫殿区的部位,早期主要居住在早期城址内北部和城外的南部,中期集中居住在中期城址的西北部。当然,根据家族墓地依然存在的事实,我们同时也不否认下层贵族居住区内部和平民居住区北部,可能仍保留着聚族而居的形式,但这并不能改变陶寺城址整体上按照阶级和阶层规划的居址等级制度。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陶寺早期与中期的王族使用不同的家族墓地,相隔300米远,分属不同的茔域。早期王族墓地实际沿用到晚期,中期王族墓地开始于陶寺中期,晚期也有墓葬,证明两个王族不是同一个家族,甚至没有血缘关系。早、中期大墓随葬品的组合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早期大墓习见的世俗陶器群如斝、豆、灶、单耳罐、大口罐等不再起用,陶鼓、龙盘、彩绘双腹盆、瓶和木鼍鼓、仓形器等成套木器以及石特磬等礼器群也销声匿迹。IIM22改而崇尚玉器,包括钺、戚、琮、璧、璜、兽面等;彩绘陶器包括折肩罐、圆肩盖罐、双耳罐、大圈足盆、深腹盆、簋等,漆器包括豆、觚形器、柷、箱、圭尺、钺柄等,它们有可能组成陶寺中期新的礼器群。这充分表明陶寺城址早期与中期之间政权在没有血缘关系的王族之间更迭,陶寺遗址的社会组织在高层次和世俗政治中是依赖地缘政治来维系运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