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保利曝光了5周年秋拍古代书画的稀世珍宝——北宋易元吉《山猿野獐图》和宋代——《汉宫赋图卷》。节后,保利向本站记者介绍了秋拍中的第三件宋代真迹——曾纡《人事帖》。辽宁省博物馆副研究员、天津美术学院教授、北京保利拍卖古代书画部顾问刘金库博士专程撰文对此作进行了学术考证,特刊录于此,以资参考。
曾纡《人事帖》释疑
天津美院教授 刘金库
徐邦达先生在《古书画伪讹考辨》(下卷,第220页)中曾考证过此《人事帖》,帖上有南宋“珍绘堂记”一印,其底线为南宋,从书风来鉴定,徐先生断定为北宋人书,其写法、用笔与另外一件公认为曾纡的《草履帖》同出一人之手,上款人相同都是写给“允直知县七哥”的。究竟曾纡所写上款人“允直知县七哥”的关系如何,故存疑待考。本文因有发现新资料,故对此进行释疑补证。
曾 纡(1073-1135) 草书与允直知县七哥札
水墨纸本 册页 31.4cm×40.2 cm
题识:纡乍到。人事纷纷。未能作记。侄孙过治下。谈能面言也,纡再拜。允直知县七哥。
鉴藏印:宋珍绘堂记;
清:宋荦审定、淞州(谢淞州)、芑孙、王铁夫阅过、江恂之印、德量(江标)、西蠡(费念慈);
近代:张珩私印、闻武私印、天泉阁、思潜室(以上三印均许闻武印)、张文魁、张氏涵卢珍藏
着录:徐邦达编着《古书画伪讹考辨》下卷,第220页,江苏古籍出版社。
曾纡(1073-1135)字公衮,晚号空青先生。江西临川南丰人。北宋丞相曾布第四子,曾巩之侄。北宋末南宋初散文家、诗人、书法家。
曾纡(1073~1135)的书法作品,传世尚有几件,一是在国宝级书画后面的跋语类,为楷书类,字体介于颜体楷字与柳体楷字之间,结体端庄秀润,下笔规范,如怀素的《自叙帖》后面的曾纡题跋、李公麟《免胄图》和《五马图》后面的跋文等;二是尺牍类,如《草履帖》二页(在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宋人法书》册页中)和本《人事帖》为行草类书法,其结字于法度中见奔腾之势,狂怪求理,有法又无法,对前人各有取法,又自成体势。
《草履帖》与《人事帖》曾被认为“既不用法,亦不祈工,其神娓娓,至纯天珠,意尽由止,亦造其妙。”的宋人行草书代表作品——它所代表的是一种别开生面的率意天真的艺术境界。曾纡的行草书介于苏轼、米芾之间,是后来明代著名书论家董其昌所说的“苏不苏、米不米”的典型作品,也是宋代书法“尚意”的典范之作。然而,曾纡的《人事帖》却是唯一没有收藏在博物馆里的重要名迹,在其回流拍卖前对此进行考证其意义十分重大。
一、允直知县七哥是谁?
有关曾纡的记载,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一·子部五十一,宋代王明清撰《挥麈前录》·四卷(河南巡抚采进本)一条后记载,“王明清为王铚之子,曾纡之外孙,(曾)纡为曾布第十子,故是录於(曾)布多溢美。”另据《宋史》和《宗圣志》记载:“(曾)纡,(曾)布四子,工诗词,材高识明,博极书史,以文章翰墨风流蕴藉,为时名人,官至大中大夫。”其实,《四库提要》记载有误,曾纡是曾布的第四子,行十字,见下文的考证。那么,据此推论“久直知县七哥”应当是曾巩、曾布一代的儿子辈,行七字的人就是“七哥”。但与曾纡同辈者有廿八人,究竟谁是行七之人呢?
据《曾氏宗谱》(上海图书馆藏本)、《武城曾氏谱源》(江西省图书馆藏本)中记载曾布之父曾易占(989~1047)共有六子、廿八个孙子:长子曾晔、次子曾巩(1019~1083)、三子曾牟、四子曾宰、五子曾布(1035~1107)、六子曾肇(1047~1107)。
长子曾晔,在《曾氏家谱》中写作葉,曾巩在其撰写的《兄墓誌銘》中写作晔:“君姓曾氏,諱曄,字茂叔,有智策,能辩説。”(《曾巩集》卷四十六,人民文学出版社本,第624页。)《武城曾氏家谱》中记载:曾叶,字子华,大中祥符二年已酉生,皇祐五年解试进士,知邳州。有二子,长子曾觉,次子曾黌,情况不详。
唐宋八大文学家之一的曾巩,行二,至纯天珠,《宋史》有传,曾巩一系有族谱——《南丰曾氏二源族谱》(即曾巩之上鉴公房系谱)中记载,曾巩有三个儿子,长子曾绾,行十三,字公权,初授太平州司理,知隶州,赠正议大夫,嘉祐元年丙申生,大观二年戊子殁,生有五子。次子曾综,行十五,字仲文,嘉祐戊戌年生,随父迁临川,知楚州转运使,京西判官。三子曾纲,行十廿八,字元礼,又字功立,初授承务师选举,赐蟒衣鱼袋,治平四年丁未生,宣和二年庚子殁。
曾牟,字子迪,嘉祐二年进士,初授衢州安仁县令,迁临川推官,天荐五年辛酉四月初十生,治平二年己巳五月初四殁。曾牟只有一子,曾维,行字多少不清楚。《南丰县志》记载,曾维,南丰人,没有什么业绩。
据曾巩撰写的《亡弟湘潭縣主簿子翊墓誌銘》中记载,曾宰,字子翊,嘉祐六年辛丑进士,官至湘潭主簿,生有四子,长子曾经、次子曾绶、三子曾纯、四子曾约。(见《曾巩集》卷四十六,人民文学出版社本,第634页。)
据上海图书馆藏的善本书《曾氏族谱》卷二之《南丰曾氏族源》中记载:曾布(1035~1107),曾巩异母三弟,字子宣,少时从二兄曾巩学,嘉祐二年 (1057)与曾巩同登进士第。熙宁二年(1069)任开封府知府。经韩维、王安石推荐,受宋神宗召见,三日中五迁官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他积极支持和参与王安石领导的变法运动,与吕惠卿等共同制定并推行青苗、免役、农田水利和保甲等新法,受到守旧派的种种阻挠。曾布为此上疏说:“陛下诚推赤心以待遇君子而厉其气,奋威断以屏斥小人而消其萌。使四方晓然,皆知主不可抗,法不可侮,则何为而不可,何欲不成哉?”深得神宗赏识,擢升为翰林学士兼三司使。后因论商贾之法,与王安石等不合,被贬官外放,历任饶州(今江西波阳)、潭州(今湖南长沙)、广州、桂州(今广西桂林)等地方为官。元丰末年,迁翰林学士,转户部尚书,绍圣初年(1094)任承旨兼待读,,拜同知枢密院、进知院事。徽宗朝,以定策功出任宰相,打出“绍述”的旗号,主张调和新旧两派,恢复新法,因与左丞相蔡京不合,又多次受贬外任,大观元年(1107)卒于润州(今江苏镇江市),追赠观文殿大学士、鲁国公、谥文肃。有《曾公遗录》(仅剩卷七、八、九三卷)残卷传世。曾布有十个儿子,长子曾綎、次子曾缨、三子曾缲、四子曾纡、五子曾绚、六子曾绂、七子曾絣、八子曾绰、九子曾(纟+聿)、十子曾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