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合同并付清房款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隆昌市国有资产公开拍卖公告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隆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定于2019年1月16日9:30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进行国有资产部分门面等营业用房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详情见不动产权证书。

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合同并付清房款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合同并付清房款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合同并付清房款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二、房产竞买须知

1、本项目自2018年12月24日9:00起至2019年1月15日17:00止,竞买人须在公示期内的法定工作日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保证金。交纳保证金:80000元/标的,缴纳保证金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隆昌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工行隆昌红旗支行银行账号:2307491109026408054  支付用途:注明转交易中心,国有门面竞买保证金。

未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合同并付清房款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实地查勘标的房屋,详细了解标的房产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在租占用、陈旧、结构改动、采光差、阴暗、潮湿、漏水等瑕疵情形),以决定是否申请参加竞买;一旦报名,则表明同意按《房屋买卖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和接受标的房屋的瑕疵。

3、办证时间:买受人缴清100%成交额后,并约在5个月内(但买受人必须积极配合办证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并按时到办证现场签字)办理房屋产权相关手续。

4、标的移交时间:2019年2月25日前。

5、税费承担:营业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买方承担,土地用途:商业。办理产权过户的税、费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各自负担。

6、价款支付:由于办理税费等需要,买受人在2019年1月21日前向隆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付清购房款。

7、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可以重新拍卖,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9、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按成交价的3%收取),受让方在2019年1月21日前向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

10、受让房屋在过户或移交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受让方与转让方依法解决。

三、展示时间和地点:时间:2018年12月24日9:00起至2019年1月15日17:00止,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价时间:2019年1月16日上午9:30

五、竞价地点: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北晟名都)—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联系方式

隆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周先生:0832-3958067,18181620385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周先生、肖女士:0832-3960933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