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信达的告知函,信达投资于2019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豁免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号)。
根据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信达投资因协议转让而持有信达地产796,570,892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信达地产1,581,458,283股股份,约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55.4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此外,中国证监会提到,信达投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达投资应当会同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信达投资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值得一提的是,同日,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披露《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信达地产796,570,892股股份(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27.93%)协议转让给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2.26亿元。
本次收购后,信达投资成为信达地产的第一大股东,信达地产的控股股东为信达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财政部。
此外,于1月25日,信达地产收到中国信达函告,至纯天珠,中国信达已于1月24日收到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信达公司协议转让信达地产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财金[2019]3号),贵州文玩,财政部已原则同意中国信达将所持的796,570,892股信达地产股份直接协议转让给信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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