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注重事件性因素对行业影响的分析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1期)查看PDF原文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

2019年第1期

(由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 2019年1月19日

重要提示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日证监许可[2016]1208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2016年7月21日成立。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含18个月)后的对应日止

(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无该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

金的封闭期为2016年7月21日至2018年1月19日。封闭期届满后,即自2018年1月

20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平安鼎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故招募说明书中关于转换前封闭运

作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

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100%;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

100%;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二级市场交易卖出基金份额变现。在证券市场持续下跌、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等情形下,有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而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可以参与投资定向增发股票,公募基金参与定向增发,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将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股票公允价值,本基金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或受限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0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对本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1期)进行了复核。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小红

联系电话:0755-22623179

2、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8,647 68.19%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763 17.51%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18,590 14.30%

合计 1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