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及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3月14日,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及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证券及理财产品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及理财产品。
2、投资方式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使用独立的自营账户,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产品、股票、债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核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操作。
(2)公司根据《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日常管理及报告,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同时,公司将随时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规避风险的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至纯天珠,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文玩,以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至纯天珠,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履行的必要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及理财产品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及理财产品的议案》。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及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可以
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投资额度范围内。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