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这一判决也引起了投资者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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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5年证券市场一片大好行情的期间,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国际”,股票代码:300135)的股价走势颇为引人注意。2015年前5月,宝利国际累计涨幅超过270%。然而在2015年11月,宝利国际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直至2017年6月8日,宝利国际公告称公司因信披违规正式受到证监会处罚,宝利国际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而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诸多不当手段,也随之曝光。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书,宝利国际在2015年1月至8月期间发布的5项对外投资公告都涉及信披违规。其中四项都涉及未如实披露与境外企业的合作过程中的相关变更和变化情况。如,上市公司未如实披露宝利俄罗斯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信息的变更情况,也没有如实披露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发展部、俄罗斯联邦公路署、白俄罗斯国家石化公司及纳夫坦炼油公司等签订的《合作备忘录》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同时,宝利国际也未如实披露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此外,宝利国际针对上述2项公告所作出的更正公告,也被监管层认定存在虚假陈述。

  据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介绍,宝利国际是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的首例处罚案件。宝利国际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手段,对于有利和不利的相关消息进行选择性的披露,隐瞒负面事实,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郑律师认为,证监会对自愿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表明了监管机构打击借信息披露之名、行违法违规之实的决心。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这次的处罚为上市公司敲响了一次警钟,无论是法律强制还是主动自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都必须做到言行一致、有始有终。

  近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部分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内容虽然对投资者在索赔范围内的索赔金额全额支持,但是对于索赔范围却是进行了大范围的缩减。法院的这一判决也引起了投资者的不满,因此具体的索赔范围可能主要还是要看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认定与判决。郑律师认为,目前来看,在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宝利国际,并且在2015年11月25日之后卖出股票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联系专业律师团队进行索赔准备。在已有多批投资者胜诉的情况下,投资者可及时参与,勿错过索赔机会。